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0年农业行业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此为省级一类竞赛。
竞赛以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5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100分,现场技能考核400分,分为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5项,每项80分。选手成绩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分高者排序靠前;总分相同且现场技能考核与理论知识考试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总用时少者排序靠前。
理论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规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题型按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标准题库实施,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题型包括均为客观题。
主要包括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规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等内容,为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及以上相关知识。
考核范围包括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5项,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28分钟)完成操作。
市(州)参赛队直接进入总决赛。本次竞赛总决赛不安排选手培训,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部门及有关机构可根据本地参赛需要以适当形式安排培训,各市(州)参赛队统一着装。
考核结束后,决赛总分按理论知识考试分数和现场操作考核分数汇总计分,决赛总成绩相应计入团体总分和个人成绩。选手成绩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分高者排序靠前;总分相同且现场技能考核与理论知识考试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总用时少者排序靠前。
按照《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要求,为推进全省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农业行业技能人员能力提升,更好地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0年农业行业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此为省级一类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竞赛由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具体承办,相关单位协办。
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评判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安排及各项日常事务,评判委员会负责对竞赛全过程进行打分评比,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组织实施;决赛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组织实施。决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方式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按照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及以上的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理论考试考察防疫技能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考试主要考察选手进行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内容。
决赛以市(州)为单位成立代表队。每支代表队5人(含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人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2016年9月1日前入职),所在单位在岗工作3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遵纪守法、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各市(州)于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预赛选拔,组建决赛队。决赛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团体奖根据决赛各队个人成绩确定综合评定,设立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3名、团体三等奖5名。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主要承担大赛工作的协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
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四川省技术能手”证书。获得决赛第2-20名的选手,由农业农村厅颁发“全省农业技术能手”证书。
参赛选手职业资格晋升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31号)执行。
(一)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把组织本次竞赛作为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做好预赛组织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进行。
(二)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部门作为竞赛活动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总工会成立本地区竞赛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指导竞赛活动,共同组织开展技术练兵和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决赛参赛人员,推荐高水平选手组成市(州)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
(三)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部门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理好竞赛与正常业务活动的关系,通过竞赛活动提高技能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对外新闻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在竞赛组织过程中,各地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创新方式方法,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五)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部门于8月14日前将本地区竞赛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组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四川技能大赛—2020年农业行业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3)和《四川技能大赛—2020年农业行业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一览表》(见附件4)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送名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同时报送不少于2000字预赛活动总结材料和宣传照片、视频等电子材料。
四川技能大赛—2020年农业行业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竞赛方案;选手推荐表;竞赛代表队一览表,可点击下载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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