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职能职责,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第二条中增加“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实施资产管护”表述;在第四条中增加“结合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储备片区”表述。
2、优化流程管理,规范工作要求和标准。结合地方土地储备工作实际,调整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更新要求,将第三条中“定期更新”调整为“动态更新”;优化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流程,在第六条中取消调整计划次数限制;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入库标准,将第八条相关内容修改为“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产权状况(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损害合法土地权益。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各类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规范储备土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将第十条修改为“储备土地原则上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将第十五条相关内容修改为“供应已登记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土地储备机构应首先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否则不得供应”;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审批管理,在第十四条中增加“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实行储备土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建立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储备土地实行信息化管理。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通过该系统填报储备土地相关信息”。
3、加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提和土地储备支出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提要求,在第十六条中增加“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土地储备,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表述;同时加强土地前期开发支出管理,在第十七条中增加“土地供应后,应及时结算土地收储成本”表述,在第二十二条中增加“财政部门负责……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提及拨付情况……土地储备成本结算情况及相关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还本付息等工作”表述。
助力“百千万工程”,惠州金融系统在行动。5月24日上午,“汇聚金融 赋能实体”——2024年惠州市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专场对接活动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按照“以县镇村为主体,以实体项目为支撑,以金融创新为动力”的总体思路,梳理汇总各县(区)“百千万工程”项目情况和金融机构支持相关项目的产品服务措施,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与“百千万工程”项目融资对接的平台,推动金融资金加速与相关项目合作对接。
当天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两家政策性银行与我市7个县(区)分别签署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向10家县(区)属国有企业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环两山”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超1200亿元授信。同时,16家商业银行现场向16家企业提供超70亿元授信。整个活动,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累计为惠州“百千万工程”提供授信1270多亿元。
自省委部署实施“百千万工程”以来,惠州迅速行动,以“头号工程”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其中,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惠州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有力抓手。
据介绍,“环两山”示范区建设的规划思路是突出高端现代、特色品牌,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标杆,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规划“1+2+X+Y”总体格局,打造国内一流、媲美欧美的中国最美旅游公路,紧紧围绕南昆山、罗浮山两大名山,科学谋划X个重点区域产业带,谋划实施Y宗重大支撑项目,做优做美生态环境、发展高端特色产业、完善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宜居舒适生活空间、集约高效生产空间,把“环两山”示范区打造成为代表中国、比肩欧美发达地区的县镇村现代化建设样板。
此次活动得到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的大力支持。会上,两家政策性银行与我市7个县(区)分别签署了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向我市10家县(区)属国企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环两山”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超1200亿元的授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服务乡村振兴是农发行的主责主业,农发行将持续致力于改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全面对接“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金融需求。同时,大力支持惠州实施“三大工程”以及全域土地整治等各项工作,聚焦“粮食”“农地”“基建”“绿色”等关键领域,助力惠州在“百千万工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去年底,广东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金融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落实到县镇村。
近年来,惠州广大金融机构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建立了“广覆盖、多层次、高效率”的普惠金融体系,助力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金融资源有力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全市涉农余额由2021年末的1056亿元,迅速攀升至今年3月末的1832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0%。
整体来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惠州存总量双破“万亿”;制造业中长期、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业、普惠小微等多个领域突破“千亿”;制造业同比增速、制造业中长期占比、存贷比等多项关键指标排名均居全省第一。
记者了解到,为筹备好本次对接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梳理我市“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并组织推动有关金融机构,通过与企业对接、主动靠前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活动现场,16家商业银行现场向16家代表企业提供超70亿元授信。
其中,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现场为企业授信20亿元,是当天各商业银行中授信额度最高的一家。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副行长张瑞雪介绍,为助力“百千万工程”,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坚持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并举,突出抓好信贷投放“牛鼻子”。该分行专门成立了乡村振兴远维服务中心,积极运用数字化、科技化的创新模式布局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点。截至目前,工商银行惠州分行涉农228亿元,比年初增加40亿元,增幅21%。
张瑞雪表示,下一步,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将继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市“百千万工程”绿色基础设施和民生实事领域项目;助力涉农主体普惠场景建设,积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需求。持续下沉金融服务到乡镇,工商银行惠州分行计划今年增设20个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点,满足当地超百万乡镇群众,超4000家企业金融需求,惠及农户超千家。
惠州农商银行行长何伟军说,聚焦全市“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惠州农商银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全面开展农村金融(普惠)户户通工程,截至今年3月末,与辖内489个镇(街)、行政村(居)开展党建共建,派驻乡村金融特派员459名。全面推进辖区的整村授信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全辖区311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授信工作,整村授信金额195亿元,惠及34.7万户农户,用信余额高达91亿元。
博罗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包括石湾、园洲、石坝、公庄4个镇,总面积677.21平方公里,共有5家实施主体。其中,作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的惠州伴永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该产业园的牵头实施主体,在产业园内,其中一栋厂房将建成伴永康丝苗米现代化加工中心。
惠州伴永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永佳介绍,公司进驻园区后,将建设全自动的加工和包装生产线,截至目前,厂房主体结构已经建好,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产线安装,等待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预计最快在今年七八月间就可投产使用。目前,公司的大米年产能约为10万吨,在产业园整体投入使用后,大米年产能和粮食仓储量都可以实现翻番。
伴永康的建设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园、从农民手上收购粮食等方面,都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谢永佳表示,近几年,公司与农发行、农行、建行都有业务合作,这次市里举办专场对接活动,对广大农业企业对接银行是很好的机会,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发展信心。
惠州市鹏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蛋鸡养殖、蛋品销售、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物流供应链、设备研发、国内外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新型专业化农业科技公司。目前,鹏昌农业是广东省蛋品协会会长单位、亚洲蛋品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广东省蛋品行业唯一一家产业化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该公司副总经理董平天说,近年来,鹏昌农业开始在烘焙等食品深加工领域发力,已开发五六百种不同产品;同时,公司也在拓展产能,上马二期项目,因为目前“一期产能已跟不上订单”。去年,银行给鹏昌提供了1亿元的金融授信,对推进二期项目建设、食品深加工等助力作用显著,也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如果顺利的话,二期项目今年下半年就可以投产,这对公司下一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惠市住建〔2024〕7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赠送对象: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惠州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限前10000套。(不含2024年5月1日前已合同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回迁房、安置房,车位、车库、商铺、公寓、地下室等非住宅商品房,下同)
(二)活动商家: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并支持二维码支付的限额以上纳统(以下简称限上)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
(一)赠送形式: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消费者,可申请消费券包(消费券有云闪付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两种形式,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二)赠送金额: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赠送消费券包(5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赠送消费券包(10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若消费券申请的总数超过了10000套,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和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记录的消费券申请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
(一)消费券申请: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若同一份购房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申请。购房人是未成年人的,可由未成年人监护人代为申请。)登录云闪付APP“乐购惠州”小程序或建行生活APP进入购房消费券申请界面(二选一即可,不能在两个APP同时申请),进行手机号授权,输入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编号及契税税票编号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云闪付报名的,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实体卡;通过建行生活报名的,需下载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下载数字人民币APP,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以便消费券准确、及时发放。
(二)消费券发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活动开始后定期将审核通过并在局官网完成公示的购房人(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不计算套数,下同)通知消费券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平台在消费券资金到位后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辖区项目消费券包发放情况告知商品住房成交的开发商。
(三)申请情况查询:获得消费券后,购房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或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查询消费券。
(一)此次申请消费券可在我市限上纳统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指定名单)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家名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或定期增减。
(二)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有效,逾期收回,可叠加使用,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如发生退货,将视同票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三)获得消费券的购房人到活动参与商家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消费券的,需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云闪付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需出示建行生活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建行生活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选择“数字人民币”);确认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
(四)赠送对象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或建行反映,银联或建行将积极协调解决。
(五)活动期间,若发生撤销交易或全额退货,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将于24小时内退还至用户云闪付APP中“我的票券”内;若发生部分退货交易,该用户的领券资格会被视为已消耗,消费券不返回用户账户,统一退回主办方券池。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撤销、退货交易将按原路退回,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内查看(超过消费红包有效期将不予退回)。
(七)活动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八)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次活动资金。
(九)政策制定问题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负责解释。
消费券包发放后,购房人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已使用或已领取的消费券金额,未使用的消费券到期自动失效。操作流程如下:
(一)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前需注销对应购房合同,开发商应立即书面通知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对购房人电子账户消费券进行调减处理后,开发商再进行退货、红冲、作废处理。如用户已使用全部或部分消费券,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已使用的资金至上述活动指定账户。
(二)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后注销对应购房合同的,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主办方指定账户。
(一)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收回已发赠送消费券,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门处理。
(二)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5月20日上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上首套、二套利率调整为2.85%、3.325%。
公积金政策优化是房地产政策调控的一大措施。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通知,惠州政策随之落地。
《通知》明确,自2024年5月18日起,惠州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具体到实施时间节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首套和二套房利率降低,将减轻购房者压力,激活住房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增长。”惠州本地楼市专家、惠州世联行客户部总监冯诗安表示,此次利率调整除了新发放的,还包括存量房贷,将减轻已购房的缴存职工的还贷负担。在这一波政策调整中,央行接连出台的降低首套房贷利率的政策,涉及商贷、公积金,将有效带动刚性住房需求释放。
根据惠州最新公积金政策,以夫妻双方共同最高额度72万元、20年、等额本息为例,月供将由4029元降至3939元,减少约90元,总利息支出减少约2.15万元。可以看到,公积金利率下调后,职工购房压力将进一步缓解。
“去年沥林镇完成GDP86.99亿元,同比增长27.2%,增速排名全区第一。”日前,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党委、镇长李旭东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以工业立镇,以活力兴镇,全力谱写沥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年,沥林镇将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16%以上。
近年来,沥林镇锚定“重塑工业重镇、打造活力沥林”发展目标,坚持“南北战略、中部振兴”发展布局,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惠州唯一入围赛迪“2023镇域经济500强暨西部50强”榜单的建制镇;成为入围“2023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的惠州5个建制镇之一,在惠州5个入围建制镇中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入围“2024镇域经济500强暨中部100强、西部100强”榜单,连续两年上榜全国镇域经济500强。
招商引资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李旭东介绍,2024年,沥林镇将全力以赴抓招商引项目,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通过商会、同乡会、企业等资源以商引商,吸引优质企业投资落户,做好企业服务,全力打造沥林镇“五星级”营商环境。
同时,按照“培育一批、纳统一批”的思路,推动全镇750家规下企业升规纳统;发掘、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创新综合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园,引进国内外优质龙头企业,持续发挥中集、松海、鹤湾5G、碧桂园等4个重点产业平台效能,打造“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区和中小企业集聚区,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精准发掘潜在投资客商,目前已有通过区招商联席会议项目1宗,意向入区拿地项目2宗。”李旭东说。
有网友提问,沥林在人才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李旭东介绍,针对博士研究生,仲恺高新区设立了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每人每月3000元,申领年限2年。一旦落户沥林,人才将享受人才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以及健康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此外,沥林镇在君子营村尚模文创基地设立了沥林青年人才驿站,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3~7天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创业)指导、政策资讯、读书交流等一站式服务;不定期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加强各领域人才交流。
“沥林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的所有节点基本建设完成,预计今年底向广大群众开放。”李旭东介绍,沥林镇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累计投入9400万元推进“3+1+6”乡村振兴建设计划,在南部3个示范村实施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项目,形成荔野仙踪、红头葱栈道、河畔红岭公园等一批乡村景观节点;在重点项目村实施文创市圩项目,打造出环古村落步道、古村智慧驿站等节点;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亮点建设,成功打造出黄村水塘环线、秀才古井、田园步道等示范亮点。
此外,为加强与东莞银瓶山对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沥林镇计划总投资767万元,在企岭村新建一座长度约60米、宽约12米的银岭桥。项目建成后,可分流东莞银瓶山景区的游客到沥林镇消费,将有利于激活区域经济,带来可持续性综合效益。目前该镇正在完善项目可行性方案。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差异,合一城市更新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