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鲜得味豉汁口味金枪鱼罐头(原产国:菲律宾)(180g/罐,鲜得味,2019/10/8,36个月),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17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菲律宾世纪太平洋食品公司(CENTURY PACIFIC FOOD,INC.)独资企业,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全球金枪鱼制造商泰国泰万发工业有限公司与菲律宾世纪食品公司在中国的总经销商,主要经营“鲜得味”品牌系列金枪鱼罐头、“渔派”香烤鱼丝系列休闲食品、“艾可口”清爽椰子水等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授权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160克/袋,图形商标,2021/12/25,8个月(常温)),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3g/100g,标准值为0.80g/100g。
据了解,安徽线月,是一家以生产徽派炒货为主业的大型现代化食品工业企业,近年来曾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体系贯标认证”、“全国优秀食品龙头企业”、“全国坚果行业10强企业”、“中国名牌企业质量服务信誉AAA级”、“安徽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质量奖”等荣誉。
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琼市监处罚〔2022〕37号),标称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丹麦曲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然而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上述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申请,认为其生产的丹麦曲奇饼干原料由黄油更换为人造奶油,检测出的山梨酸钾含量,系由原材料自身带入,适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3.4带入原则,应判定为合格。
经查,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的丹麦曲奇主要油脂原料黄油由“安家黄油”更换为“金味乳品发酵油”(执行标准为GB 15196)更换后的原料为人造奶油。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黄油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黄油和人造奶油在原料、工艺、食品属性均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中,奶油(黄油)属于乳制品中的其他乳制品,人造奶油(人造黄油)属于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的食用油脂制品。因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最终,由于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被没收 224 盒丹麦曲奇;没收违法所得2141.1元;罚款3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2141.1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一家专业从事烘焙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曾获“全国优秀饼店”、“海南省著名商标”、“海南名优推荐产品”、“琼式月饼生产示范企业”等荣誉。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8期),其中,标称北京元鲜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仰山桥分公司经营的熏鸡肝(生产日期:2022/4/11;规格型号:240克/盒),大肠菌群检测值为10;10;3.7×10;10;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CFU/g)。
另外,根据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房市监处罚〔2022〕1941号),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对北京元鲜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62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广东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东晓南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500克/瓶,图形商标,2021/12/27,24个月),其中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50CFU/g,标准值为200CFU/g。
鸿香生物是中国蜂业首家全产业链供应商,旗下拥有:上海鸿香生物、浙江鸿香源进出口、兰溪鸿香生物、红之乡蜂农合作社、兰溪鸿香蜜研所等企业实体,企业先后荣获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国家省一级种蜂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安徽省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 香辣)(105克(粉丝55克、豆丝18克、大豆蛋白5克、调味料27克)/桶,白蓝味中味,2022/4/16,12个月(未开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7×104CFU/g;9.5×103CFU/g;1.6×104CFU/g;4.4×104CFU/g;2.2×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
第三方数据显示,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蔬菜产业化十强企业、淮南市民营企业20强,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生产和出口蔬菜的种植。主导产品:白蓝泡菜、白蓝纯净水、白蓝无公害蔬菜。主导产品白蓝泡菜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名牌农产品”。
秦皇岛仙岛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59年,是秦皇岛市一家专业生产酿造调味品综合企业,曾被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08年河北省知名商标”“秦皇岛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连续多年获得“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汾阳市杏花村镇杏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杏汾老酒(露酒)(475mL/瓶53%vol,2021-05-27),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49.9%vol,标签明示531.0 %vol。
汾阳市杏花村镇杏汾酒业有限公司官网称,杏汾酒业曾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酒”“中国著名品牌”等荣誉。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发现,标称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次的海鲸酱油(500mL/瓶,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5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6次的海鲸酱油(260ml(300g)/袋 ,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5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3次的海鲸酱油(500mL/瓶,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4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
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称,“海鲸”品牌始于1937年,公司以“安全、健康、绿色”为生产要求,高标准严把关,“海鲸”品牌荣获“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吉林省著名商标”“吉林省畅销产品”殊荣,并多次被评为“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称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福建暖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3日生产的梅满天下青梅酒(配制酒)(原味)(185ml/瓶(酒精度:13%vol),梅满天下,2021/12/23),酒精度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1.6%vol,标准值为131.0vol。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暖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建成投产,主要经营产品有青梅酒、梅干、调味梅、去核干燥梅、干湿梅、梅酱等,产品95%出口。荣获省市先进乡镇企业、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以及漳州市纳税大户等称号。